法律问答

合伙人不给钱,怎么办

合伙企业
2022-11-17 10:22: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伙人之间有书面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书面协议,又协商不成的,如果合伙人出资额相等,应当按多数人意见酌情处理合伙人退伙纠纷;合伙人出资额不等的,可以按出资额比重较大的合伙人意见处理纠纷,但要保护其他合伙人的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条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 给个人干活不给钱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并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也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合伙人未经合伙清算,直接起诉要求退还合伙资金是不能得到支持的。首先明确合伙清算是指合伙企业作为法律主体和营业主体的同时终结。合伙企业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后,或因为预定的存续期限已满,或因为合伙人之间无法解决的纠纷,或因为合伙的目的未能达到,合伙人无意继续经营下去,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宣告中止营业,办理清算手续。合伙清算过程中,每个合伙人对合伙债务都负无限连带责任,共同承担经营的盈亏。因此,合伙人未经合伙清算,直接起诉要求退还合伙资金是不能得到支持的,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可以知道要先对合伙期间经营状况进行审计并清算,确定盈亏数额。如果是盈余或者持平,该公司才有可能退还合伙资金。如果是亏损,那么不仅不能收回出资,而且还会将其出资和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一并用于债务清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一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三)合伙企业的债务;
    (四)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按本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进行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二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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