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个女孩,我能和外公亲兄弟的儿子结婚吗?法律允许吗?182XXXX6532

2022-11-17 11:02: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能跟外婆的兄弟的孙子结婚。我国法律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外婆的兄弟的孙子与当事人之间不属于直系血亲,也不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 与表哥的女儿结婚法律允许,因为法律明令禁止直系血亲间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间结婚。一方不是出于自愿,被胁迫结婚的;男或者女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这两种情况也是不可以结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当事人一般是可以与表哥的女儿结婚法的、因为法律明令禁止直系血亲间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间结婚。而当事人与表哥的女儿一般不是前述范围,只要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双方自愿,即可登记结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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