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十几个人打我们三打人。我们三个人把对方把一个转伤害了。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1-17 11:1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三人打一人,如果造成轻微伤,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如果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负刑事责任。同时要赔偿对方因此而产生的物质损害,依据具体情形决定是否赔偿精神损失。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行为人打人致其轻(微)伤,如果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如果是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以上,这已经构成刑事公诉案件,公安机关肯定要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派出所不抓人,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信访,请求及时依法制裁犯罪嫌疑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当事人被他人打成轻微伤可以先通过调解的方式要求赔偿。调解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打伤他人的,应当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
    打人者拒不赔偿的,由法院判决强制赔偿。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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