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也属于借钱,借条没有写利息,也没有写还款日期,距离借钱时间已经过去了十几年了。当时借钱的一年我们就把本金还了,但是当时他问我们要利息,我们没有给,到现在借条还在人家手里。现在过去十几年了,人家又到法院起诉我们。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债务追讨
2022-11-17 11:31: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钱不还,但是没有借条的出借人可以直接提起诉讼,起诉只需要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没有借条当事人可以收集其他与案件相关的证据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持有欠条在起诉时,欠条约定了利息的,可以主张利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六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六百八十条第二款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 有欠条在起诉时可以主张利息,只要当事人明确约定了利息就可以主张,但是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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