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丢了工资档案怎么办,这样影响退休工龄计算

2022-11-17 11:4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资表丢失,本人可携带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到人社部门申请档案补办并备案;也可在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到职工原始招工部门、市档案馆、用人单位属地档案馆或其他相关部门查找、复印以下职工档案盖存档单位公章方能有效。
    法律依据:
    劳动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本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之,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 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动工作者,其调动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均应连续计算。但解放前确因业务需要调动工作具有确实证明者,其本企业工龄,始得连续计算;
    二、 解放前在本企业工作,曾经被迫离职又回本企业工作者,如有确实证明,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后,并经劳动保险委员会批准, 其离职前与回本企业后的工作 时间, 可合并作本企业工龄计算;
    三、 解放后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及调派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应连续计算。
  • 退休工龄一般是计算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开始,从事有工资收入的法定社会职业的全部年限。建立社保缴费制度以后,主要以实际缴费年限为准,与工龄没有影响。法律依据:《总后勤部关于职工退休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
    因为工作需要由企业调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工人、职员,他们解放前后在企业里工作的本企业工龄,可以与调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确定退休费。

    军队各单位因工作需要由企业调入的工人、职员,他们退休时,应按此规定计发退休费。
  • 工资表丢失想要认定工龄,本人可携带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到人社部门申请档案补办并备案或者由自身所在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到该职工原始招工部门、市档案馆、用人单位属地档案馆或其他相关部门查找、复印职工档案要件。
    法律依据:
    《劳动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本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之,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动工作者,其调动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均应连续计算。但解放前确因业务需要调动工作具有确实证明者,其本企业工龄,始得连续计算;
    二、解放前在本企业工作,曾经被迫离职又回本企业工作者,如有确实证明,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后,并经劳动保险委员会批准, 其离职前与回本企业后的工作 时间, 可合并作本企业工龄计算;
    三、解放后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及调派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应连续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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