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女方生育一子后离婚归男方,再婚后又生育一子,再婚后可不可以生二胎呢,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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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及到的是再婚再生育政策。 像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应该是允许再生育子女的,但别忘了去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计生办进行生育登记。 新《人口与
计划生育法》已将此政策的设定授权于各省市人大及常委会,因此,你们可查阅你省经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那上面应该明确了再婚后的再生育政策。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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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双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无子女,依法
收养子女后要求生育的;
(三)一方再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四)一方系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在内地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二、夫妻双方系农村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只有一个子女且为女孩的;
(二)一方两代系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一方系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只有一个子女的;
(四)男到独女家
结婚落户,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兄弟姐妹均系农村居民,只一人具备生育能力,且只有一个子女,其他兄弟姐妹未收养子女的;
(六)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子女均为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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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在于二胎和二孩的区别。全 面两孩政策,是指所有夫妇,无论城乡、区域、民族,都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是继单独两孩政策之后生育政策的进一步调整完善,这是中 央基于我国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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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条件
1、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大意就是你目前的孩子不具备正常的生活;
2、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公安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这一政策是为有功的英雄开设的;
3、一方系丧偶者且只有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这个大家是最明白不过的了;
4、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5、一方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下作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6、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也可以要二胎
7、农业户口第一胎为女儿也可以申请生二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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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