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儿子今年刚工作,他和女朋友的工作都是我和他爸给找的,他俩没有结婚也没有定婚,前不久我买了套房子是我和他爸共同出资房产证是我儿子,我想咨询的是:这房子将来的归属,比如结婚后的归属;所以我和他爸想写个婚前财产赠予协议,约束一下我儿子以保证这房子的产权归属为我和他爸,可又不知怎么写,我想了几条请你给个建议:1该房产儿子只有居住权,没有我和他爸共同签字不允许转让抵押等,2要对我和他爸孝顺,如果不孝顺该赠予收回,意思基本上就这样请给个建议?

2018-08-02 16:2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父母可以将自已的财产赠与给子女,不需要其他子女的认可(同意)。
    2,公民有对自已财产处分的权利,处分财产时也无需第三人同意。
    3,赠与合同有如下特点:
    赠与合同为:无偿合同。
    它与遗赠抚养(协议)合同不同,前者无需金钱与义务回报为前提;而后者是遗赠人(赠与人),生前将产赠与给受赠人,受赠人为遗赠人生前做赡养义务,死亡后取得财产的行为。
    4,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
    赠与人以自已的意愿,将财产转移他人,受赠人表示同意,不需履行因赠与而产生的义务。
    5,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只要赠与人表示赠与,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赠与合同成立,赠与的财物实际交付受赠人为赠与结束。
    赠与合同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在赠与过程中,赠与的财物没有实际交付或所有权没有实际转移前,赠与人可以变更、可撤销(少给或不给),一量给付或转移,为赠与结束。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 根据《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所以,如果有上述情形存在,有可能从个人财产中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
  • 你好: 中国的《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这给婚前协议的法律效力提供了保障,但这能否作为个性化“婚前协议”的法律依据,在中国是有明确规定的。协议必须与夫妻双方人身或财产有密切关系,并且与一般性社会道德和其余法律规定不相冲突,才能真正具有法律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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