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生儿落户,母亲集体户,父亲户口在外省家庭户,新生儿可以随母亲落集体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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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是否能随迁到父母一方的集体户口上,不同地区的规定都不一样,一般办理子女集体户口落户时,需要的材料有:双方户口卡,出生证,
计划生育证明,
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准生证,集体户还要户口的首页。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
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
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
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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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可以随母亲落户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等人员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即子女可以随着父母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落户。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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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孩子落户新政的具体规定如下:
1、子女随迁到父母一方的集体户口上,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2、一般办理子女集体户口落户时,需要的材料有,双方户口卡,出生证,计划生育证明,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准生证等;
3、其他规定。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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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