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在公交车上,因为司机刹车,导致摔倒,检查右侧肋骨骨折。公交车司机有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1-17 13:3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在公交车上受伤,一般可以要求公交公司赔偿。但是赔偿主要取决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是否划定司机为责任主体,以及划分的责任比例。个人原因造成的伤害不再赔偿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九条 
    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
    第八百二十三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 在公交车上受伤可以要求公交公司赔偿,赔偿取决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是否为划定的责任主体,以及划分的责任比例,个人原因造成的伤害不再赔偿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九条 
    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
    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
    第八百二十三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 公交车上受伤是由公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司机有责任或重大过失的,公交公司可以向其追偿。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过程中发生乘客伤亡的,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能够证明伤亡人员故意或者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除外。

    法律依据: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过程中发生乘客伤亡的,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能够证明伤亡人员故意或者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除外。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乘客享有获得安全便捷客运服务的权利,有按照规定支付车费、不得携带危险品乘车、遵守乘坐规则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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