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人诈骗诱导消费

消费者维权
2022-11-17 14:4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诱导消费不犯法,但是诱导消费的行为存在欺诈行属于违法,侵犯了消费者基本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 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是指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应当受到处罚并承担责任的行为。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为: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
    3、主体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比较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与诈骗罪之间,是存在共同点的。所以,构成诈骗的一定是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但是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不一定构成诈骗罪。
  • 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了诈骗你可以报警,如果陈述你的行为争取从宽处理。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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