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一方没有结婚证如何办

起诉离婚
2022-11-17 15:3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结婚证的离婚办理:男女双方符合事实婚姻但是没有结婚证,并且双方不愿意补办结婚证的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如果是因结婚证遗失而没有结婚证要想离婚的,可以先去补办结婚登记,之后再向婚姻机关提出离婚,或者去法院协议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2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 想离婚没有结婚证的处理办法:
    1、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结婚证丢失损毁的,如果对方有结婚证也可以办理离婚登记,若双方均无结婚证的,可以先去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
    2、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就不需要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协商即可分开。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一方的结婚证丢失或者损毁导致没结婚证的,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补领了结婚证之后,双方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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