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大学生,我想办营业执照

2022-11-17 16:4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以下资料:登记申请书;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组织章程;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二)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三)组织章程;
    (四)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六)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七)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 对于营业的执照的,是没有年龄的限制的。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经申请都可以办理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包括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等,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条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办营业执照要的证件和材料有:《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的办理流程如下:
    1、核准名称。
    2、提交资料。
    3、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登记机关作出准予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决定的,应当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作出准予公司设立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营业执照;作出准予公司变更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换发营业执照;作出准予公司注销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收缴营业执照。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