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身份证掉了,现在在福州,可以补办吗?本人是湖北

2022-11-17 16:50: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身份证丢了可以异地补办,前往支持异地办理的派出所或公安局办理即可。补办所需的时间为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的六十日之内,但交通不便的地区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时间,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 身份证丢了可以异地补办,前往支持异地办理的派出所或公安局办理即可。补办所需的时间为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的六十日之内,但交通不便的地区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时间,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 身份证掉了在外地可以补办的。且异地补办的,一般需要当事人提交补办申请表,经审查后,确认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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