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需退还多收的办证费。我国法律规定,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如果办证费属于多收的话,开发商应该返还,不返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订立商品房
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
合同示范文本》;预售商品房的,还必须明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
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