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案一审开庭后一般多久下判决书

起诉离婚
2022-11-17 20:20: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开庭后如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会在六个月内下达判决书,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如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则应当在三个月内下达判决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起诉离婚的开庭后,应当及时判决,第一审普通程序的期限是六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 离婚案一审后通常在法院立案后的3-6个月内宣判。若离婚案一审开庭后休庭择日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这个时间由法院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没有统一标标准的法定时间,法律规定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6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要经过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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