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取暖,不缴纳取暖费,物业不予供电,是否合法

业主维权
2022-11-17 20:5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首先应收集有力证据,通过业主委员会向物业管理部门郑重通报;
    2、若物业管理部门置之不理或无作为,可向当地住建委申诉。

  • 1、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
    2、更换物业公司。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让业主满意,则业主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 在供暖坏了的情况下,也不能不交供暖费。如果业主家里的供暖设施或者是供暖设备坏了,导致供暖不足或者是跑水等带来损害的,可以先行缴纳供暖费用,再就供暖坏了带来的损失,想供暖公司主张赔偿。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四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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