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后用我自己公积金买的房,离婚怎么分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17 21: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自己买的房子,没有特殊约定的话,离婚时该房子可以不进行分割,还是归个人所有,如果是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由双方协商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 婚前全款购买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子婚后不算共同财产,仍然是个人财产,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后如果是男方用个人财产全款购买的房屋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该房产就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割。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那离婚的时候需要双方协商分割。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婚姻存续期间的任何一方的工资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