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者的入职时间在当月15日之前,当月会缴纳社保;单位不缴纳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其补缴当月的社保。如果入职时间在当月15日之后,则可以在次月缴纳社保。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