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排屋的电梯过了质保期,装修的过程中发现电梯损坏无法使用,谁承担责任

财产损害赔偿
2022-11-17 23:2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区的电梯坏了谁负责是根据损坏的原因不同来决定的。如果是第三人侵权行为造成电梯损坏的,就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如果是电梯自然损坏的,就需要由物业公司承担责任,进行及时维修。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 电梯老坏该找专业的电梯维保公司维修,物业有义务通知维保人员及时修理。因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还可以向技术监督局投诉。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
    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第三十七条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 电梯老坏首先找物业解决,物业不作为的,该找房管部门物业科和技术监督局投诉。一般电梯在保修期内都有专业的电梯维保公司维修,物业有义务通知维保人员及时修理。过了保修期的,由物业组织启动维修基金进行维修。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

    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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