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不给确权可能会收回。未经许可开荒的土地不予确权,原则上交予开荒者继续使用,村集体有其他规划的可以收回;违法占用耕地、基本农田作为宅基地建房不予确权,村集体可以收回重新分配;废弃、闲置宅基地不予确权,村集体可以收回。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
(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
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