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全家迁出户口到城市了,现农村家宅基地能拆建新房吗

拆迁补偿
2022-11-18 07:2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户多宅之外的房子、空地面积拆迁时一般不给予拆迁补偿,多出的宅基地相关部门有权不予确权并回收。但因继承、赠与、宅基地合法买卖、管理部门衔接问题、面积总和符合宅基地面积标准的、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而另行建房造成的一户多宅可以在拆迁中要求按照合法房屋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 户口迁出农村的视为放弃宅基地的使用权。户口与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无关,宅地基的所有权始终是属于村集体的,公民拥有的只是使用权。如果是本村户口,那么依旧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在审批后对房子进行翻新和重建;如果户口迁出,将失去对宅基地的使用权。
    户口迁出后宅基地上仍有房屋的,不能再翻新重建,且房屋倒塌后,村委会有权收回该处宅基地,重新分配给本村有需要的人。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 户口迁出转为非农户口,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因为法律规定,父母是农村的,自已是非农户口,只能继承父母房产,而且房子倒塌后,不能翻修,就算碰到征收,也得不到土地补偿,宅基地仍是集体所有。
    这是国家对农村土地的一项法律保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
    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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