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2016年6月22日失踪,2021年法院宣布死亡。此间工资停发,是否工资可补发?怃恤金标准计算从失踪时计算还是从宣布死亡时标准计算?

讨薪
2022-11-18 07: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目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事业单位职工因工死亡的按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病故的按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
    法律依据:
    《民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1〕192号),调整一次性抚恤金标准:
    自2004年10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

  •   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职工本人工资,是指职工因工作死亡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若员工工资低于统筹地区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计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 机关工作人员死亡的抚恤金标准: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法律依据:《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