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出全损了,有第三者还没赔偿完保险能退不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1-18 08:46: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辆全损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可以退保,其附加险也可以随之一并退保。保险标的物灭失后,保险公司实际上已不再承担第三者责任的保险风险,若保险公司保留第三者责任险的保费则构成不当得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车辆全损后第三者责任险不可以退。一般情况下,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以及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时,剩余部分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第十七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
    合同解除时,保险公司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部分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 车辆全损后第三者责任险可退。车损险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属于商业车险中的两个基本险。车辆发生全损后,保险标的已经灭失,构成保险合同的基础发生重大变化。因此投保者要求退还第三者责任险保费的理由是正当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
    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