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很多年前买了我们单位的企业自管房,房款已经交齐了,但是现在单位不给办理过户,说是他们喝别的单位签订了物业产权移交协议,说他们没权利给我们过户,让我找那个单位去过户,我该怎么办?

房屋产权
2022-11-18 09:2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手房过户如下:首先应当签订买卖合同,交付首付款;再由买卖双方到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房管局收件后,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取得房产估价及税费明细后双方到房管局审察确认已完税,完成过户领取过户回执。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二手房过户需要的手续有:首先应当签订买卖合同,交付首付款;再由买卖双方到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房管局收件后,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取得房产估价及税费明细后双方到房管局审察确认已完税,完成过户领取过户回执。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可以强制过户。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继续执行合同约定,即强制过户。对于违约方确确实实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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