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反诉了,怎么办

2022-11-18 10:36: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庭反诉可以当庭交反诉状。当事人提起反诉的,法院可以决定受理与否,决定受理的,当事人可以当庭提交反诉状,法律规定反诉状只需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就可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 成立反诉须具备以下条件:反诉必须以本诉为前提。反诉时间上必须在本诉提起以后,人民法院宣告裁判前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反诉同本诉的管辖法院必须是同一个。反诉与本诉必须有实质牵连。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 反诉的法定条件如下:反诉只能由被告向原告提起;反诉必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反诉必须在法院受理本诉后至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反诉的请求和事实理由与本诉具有牵连性,存在着法律上的联系。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
    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