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共同买的房子,但是房产证没有女方的名字,离婚后,这个房子是共同财产那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18 10:36: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中不一定包括没有女方名字的房子。若该房产是一方婚前以其个人财产全部购买的,则不得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若该房产为双方共同财产购买的,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的,并且只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是个人所有的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屋之后双方约定该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那就也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夫妻在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只写了一人名字的,房子仍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双方均可对其主张所有权;如果房子是一方在婚前购买,且只登记在购房人名下的,那么房子就是购房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个人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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