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12月7号开庭的,现在还没有送监狱,家里人可以去看守所会见吗?

2022-11-18 10:52: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已经判决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经济罪犯,家属可以去看守所探视,但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若是未被判决的,家属不可以探望,只能律师才能权利会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第三十一条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
    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 家属是可以去看守所进行会见的。人犯在羁押期间,家属经批准可以去看守所会见。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 刑事判决生效后在看守所不可以见人。需要等待被告人被送往监狱后,根据监狱的会见规定,在会见日予以会见。如果是判刑后剩余刑期不足三个月的,留在看守所服刑的,看守所会安排亲属会见。
    如果需要送入监狱服刑的,看守所一般不会安排会见,只能等送入监狱后才可以会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
    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
    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民警在场监视。对外国籍人犯,少数民族人犯和聋哑人犯,还必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会见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交谈,不准私下传递物品。
    违反规定不听制止的,应即责令停止会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