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争议诉讼,原告(劳动者)在开庭时提交证据是否超过了举证期限?

劳动仲裁
2022-11-18 10: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举证期限都是开庭前,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举证期限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 当事人可以在开庭时才提交证据,但是对于此类证据将面临仲裁委员会不予组织质证的风险。因此,对于劳动争议案件所涉及的证据,建议当事人在仲裁委员会确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供,逾期提供的,应当承担将承担不利风险。

    法律依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五条
    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据。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延长期限,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仲裁委员会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
  • 劳动纠纷仲载举证期是至开庭前一天,具体没有明确规定。目前在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实践中,各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做法不一,确立举证期限的届满时间问题是仲裁庭是否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所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的重要环节。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
    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