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集体土地上的厂房,有停产停业损失吗?

土地纠纷
2022-11-18 11:12: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厂房拆迁停产停业损失应该根据厂房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补偿,由明令禁止或限制其正常营业的拆迁人支付,一并补偿厂房价值损失、搬迁与临时安置的损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企业停产停业损失的计算:
    1、以被征收房屋总体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
    2、按房屋面积计算;
    3、根据经营收入、利润等指标确定;
    4、按营业年限计算;
    6、由评估机构评估。
    法律依据:
    《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第三条
    被征收房屋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给予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一)被征收房屋具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建筑;
    (二)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且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上载明的住所(营业场所)为被征收房屋。
    但在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时提交了由经营者和房屋提供者签署的《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承诺遇有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拆除其场所或经政府批准进行拆迁、以及要求恢复原场地使用性质时,不申请相应补偿的除外;
    (三)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
  • 养殖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是:土地的补偿,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的年产6倍之上来进行补偿。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厂房的补偿,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现场评估,并按照当地的补偿方案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