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父母双方申请的公租房,儿女户口都在一起结婚后儿女买房了那父母还可以继续住吗

2022-11-18 11:2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房双方都能承租的情形有:
    (一)公房由一方婚前承租的,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
    (二)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
    (三)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双方均能依法公房承租的情形是:
    (一)公房由一方婚前承租的,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
    (二)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
    (三)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法律依据:双方均能依法公房承租的情形是:
    (一)公房由一方婚前承租的,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
    (二)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
    (三)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法律一般不允许居住权人的子女继续居住在设立居住权的房屋,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因为居住权具有人身性,一般是不能转让也不能继承的,所以居住权人的子女不能继续居住设立居住权的房屋。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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