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裁员,不给赔偿,不给辞退通知书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18 11:4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公司辞退方式有预告性辞退,过失性辞退两种。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公司裁员不给赔偿的解决办法:
    1、协商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就裁员赔偿进行协商解决;
    2、仲裁解决。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3、诉讼解决。
    用人单位不履行仲裁结果或劳动者不服仲裁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公司如果裁员不给赔偿的,可以依照以下方式解决:
    1、协商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就裁员赔偿进行协商解决;
    2、仲裁解决。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3、诉讼解决。用人单位不履行仲裁结果或劳动者不服仲裁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纠纷。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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