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假后有一个月社保个人部分没交,单位部分交了

社会保险
2022-11-18 11:4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应当由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进行调解!
  • 员工请假一个月,社保并不是都由员工承担的。在此期间内的社保要由单位和员工共同承担,而员工个人需要缴纳的部分,可由用人单位从员工的工资中代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不给员工交社保属于违法行为,首先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单位不缴社会保险又无法补缴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七条第一款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七)社会保险。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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