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亲人在x医院发生医疗纠纷,请问在什么机构做医学鉴定

医疗事故纠纷
2022-11-18 11:50: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纠纷鉴定法院的要求包括:
    1、鉴定时间无限制,即当事人可以在起诉前进行,也可以在起诉后进行;
    2、鉴定申请人无限制,即鉴定可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实施,也可以由医患一方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医学会鉴定;
    3、医疗纠纷鉴定法院的其他要求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 可在下列机构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和中华医学会。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 医疗纠纷鉴定流程:
    1、纠纷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2、卫生行政部安排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3、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按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以及专业知识进行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