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骑着电动车逆行经过路口的时候一个骑小黄车的冲上来我为了躲她没躲住他速度太快了导致她的车轮胎碰了我的车尾挡泥板随后她就摔倒了看到她摔倒了我就立马跑过去抱住她经过安抚她醒了还一个劲说自己没事可能是太困了没有睡醒在做梦后来那女孩子走了我一直陪着她 说带她去医院看他不理我持续了一个多小时以后她走了当时以为没事我就追过去还是不理我我就也走了当时就以为破了皮没事走了那我也走了好了我被吓到了 事故发生一个礼拜以后他家里人找到了我还打了我一巴掌说我是故意逃逸我没有这是到底谁的错,女孩子骑小黄车冲到路中间也属于逆行了。

2019-04-23 08:46: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根据法律规定,驾驶员因违反道路交通法律,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交通事故逃逸是一种对他人生命财产不负责的行为,这种行为如何认定呢?
    交通事故逃逸认定标准:  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为了逃避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离开事故现场,没有积极履行抢救伤者和财产、向交通管理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事故情况、在现场等候处理等交通法规所规定的义务,以此作为判断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标准,可以将如下情形界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行为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3)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4)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5)行为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6)行为人离开事故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对有以上肇事后逃逸行为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在肇事逃逸之后,如果能够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犯罪事实,且等待接受处理的,根据中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仍然可以认定是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
  • 电动车闯红灯事故怎么处理,  
    1、根据法律相关规定,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如果,当时的监控视频拍下行人的确是闯红灯的行为,此举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且机动车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所以应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机动车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  
    2、根据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公安部最新修订发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为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3、新规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而行人闯红灯,或不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将被罚10元。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第三十九条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二)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第四十条车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第四十一条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箭头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别表示左转、直行、右转。  第四十二条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了望,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四十三条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有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者一个红灯亮时,表示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红灯熄灭时,表示允许车辆、行人通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