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涉嫌网络赌博设局罪,抽头渔利60元,3人,会怎么判刑,赌资累计29000亏掉4200谢谢律师

刑事辩护
2022-11-18 12:12: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赌博罪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或者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量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的构成赌博罪。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 行为人若有在网络上开设赌场的行为,涉案金额巨大的,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开设网络上赌博构成开设赌场罪,本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开设网络上赌博涉案金额巨大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开设网络上赌博构成开设赌场罪,本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