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脚踝做了韧带重建可以评残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1-18 12:3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你是什么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伤害的原因不同,鉴定的标准不一样
  • 伤残重新鉴定条件: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 腿断了,进行伤残鉴定,主要是根据患者腿骨折的部位,以及骨折后是否有残疾,比如说三踝骨折,或者二踝骨折来讲,骨折移位不是很明显,可以进行石膏外固定四到六周,四到六周后拆石膏,加强踝关节功能锻炼,一般对踝关键影响不是很大,所以像这样的骨折一般评不到伤残。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一、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如下:
    1、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意识消失;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不能工作;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级伤残划分依据为: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仅限于室内的活动;明显职业受限;社会交往困难;
    4、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职业种类受限;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