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这里正在进行旧平房改造,同样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的房产,为什么有的产权证上注明的是一方的姓名,而有的注明的是夫妻双方的姓名。请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的房产都有哪些具体规定,2004年5月1日前后有何不同规定?

2018-08-02 16:46: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房屋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双方统统共同购买,则可以将房产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在离婚时关于房产分割的问题上,一般也是由夫妻双方平均分割房产。但是如果不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双方共同购买房产的,则需要结合不同情况进行分析、
  •   婚后继承的房产,如果以后离婚,离婚后是否要分给对方一半,要看得到住房是依照遗嘱指定个人继承,还是无遗嘱办理的继承。
      如果是凭遗嘱指定个人继承得到的住房,就属于婚后取得个人财产,离异时候该住房不参与婚后共有财产的分割。
      婚姻法对此有具体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房产继承的法定顺序: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 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 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