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基地被改为园地想建房镇府不批,怎样才能建房?才能拿到房产证?
房屋产权
2022-11-18 14:32: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在原房屋宅基地建的房屋是新建,需要向土地管理部门履行审批手续的,经审批通过后,才能按照审批文件规定的施工范围即宅基地获批面积进行房屋的修建。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宅基地上经批示可以新建房。建房需要提出申请,填写建房申请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镇政府进行初审;张榜公布初审意见,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保证费用,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进行施工。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宅基地未批先建的合法建筑可以补办用地批准手续登记发证,违章建筑可以申请
法院执行
拆除。建房户应当提出申请,填写建房申请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镇政府进行初审;张榜公布初审意见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保证费用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农村宅基地停止审批了吗?
房产纠纷
1390
办房产证起诉状
常用文书
324
陈双律师
广东丰信律师事务所
耕地建房拆除有没有补偿
01:16
2345
农村宅基地证可以买卖吗
宅基地买卖
耕地可以变为宅基地吗
民法典
2477
房产证购房合同范本
合同范本
324
林俊律师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使用农村宅地基可以办土地使用证吗
01:07
2345
农村宅基地建房子需要审批吗
房产纠纷
3975
村委会开的房产证明
常用文书
324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97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115
房产证一定要写主贷款人的名字吗?
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根据购房合同来的,合同上写谁的名字,房产证上就写谁的名字。而房贷也是一样,合同上写谁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515
不动产权证如何进行房产证的替换
替换不动产权证的常见方式为向当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换证。选择此方式时,需准备相关材料并按流程办理。建议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370
房子父母买的房产证名也是父母的名儿媳离婚有媳妇的吗?
协商处理:双方就财产问题进行友好沟通,达成协议后签订书面文件,明确各自权益。 诉讼处理:若协商无果,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145
离婚后,另一方未取消房地产名称,是否会影响房屋所有权
离婚协议有效的。一方不能出售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100
家里父亲过世。房产过户?
在房产过户过程中,如果继承人之间发生纠纷,首先可以尝试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寻求专业
加载中
可能感兴趣
律师推荐
同城律师
专业律师
知识产权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知识内容
法律知识
列表内容
法律列表
法律资讯
法律内容
陵水律师
陵水找律师
陵水区律师
陵水律师
陵水区找律师
陵水房产纠纷律师
陵水房屋产权律师
陵水区律师
陵水律师
陵水房产纠纷律师
陵水公司法律师
陵水合同纠纷律师
陵水婚姻家庭律师
陵水交通事故律师
陵水劳动纠纷律师
陵水刑事辩护律师
陵水债务债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