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租出去了,合同丢了,没补签

房屋租赁
2022-11-18 14:50: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自己租的房子合同丢了应该立即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1、可以要求对方按原合同内容,补签一份租赁合同
    2、可以要求对方在原租赁合同的复印件上,重新签名或盖上公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房屋租赁合同丢了可以补签。当事人可以联系对方说明情况进行补签,或者联系对方复印合同,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章。与中介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丢了当事人可以直接联系中介公司查询合同备案,进行复印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遗失房屋租赁合同的补办方式是:承租人应当及时联系出租人重新签订合同,与中介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遗失的承租人可以直接联系中介公司进行复印;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可以诉诸法律,由法院调查取证后裁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