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老婆走了一年了还没有离婚,目前有两个小孩,又不给抚养费,又不回来和我离婚,还时不时的偷偷回来看小孩就走了,这样我该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2-11-18 14:5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女方离家出走不管孩子,要及时的找回女方进行协商处理;如果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要抚养权的,可以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民法典》规定,夫妻感情不和,要求离婚,孩子可以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并享有探望权。若是有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若是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当协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有了小孩子,却想和老公离婚,老公也有离婚意愿的,妻子可以跟老公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时要提交本人的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符合离婚条件的,依法办理离婚手续;老公不同意离婚的,妻子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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