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
结婚的法定年龄是: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到法定婚龄的男女双方是不得结婚的,也不能进行
结婚登记,形成婚姻关系也属于无效婚姻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
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