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老人有一个儿子三个女儿,父母有退休金,别的孩子都有工作,父母想归小女儿,但小女儿没有工作,其余三个孩子给拿赡养费按法律规定是能要得出的吧?

赡养
2022-11-18 16: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赡养费应该是保证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一般不应低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具体给老人多少赡养费,要看子女的多少和子女自身的经济水平。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按子女收入的20%-30%的标准确定。
    如果有多个子女的,由子女根据各自的承担能力共同分担。
  • 多个子女是可以协商如何赡养老人,子女协商一致并且征得老人的同意的,可以轮流赡养老人,可以就赡养老人签订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
    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 三个女儿的老人赡养的方式:可以协议确认直接扶养人,其他人员支付抚养费,且扶养人可以轮流担任,且该约定必须经老年人同意。前述的赡养义务是指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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