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还没到退休年龄死亡的,有单位又倒闭的,15年的养老险是公司交的,个人又交了3年突然死亡的,死者的养老金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4-23 09:21: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死亡的,无法领取社会养老保险。

    1、因为劳动者已死亡,领取养老金的人不存在了,所以不可能再发放养老金;


    2、劳动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内的金额,亲属可以继承
    非因工死亡的,还可以要求养老基金支付部分丧葬费、遗属补助金等,具体标准各省规定不一样。


    自由职业者缴费也分2部分,大部分进入了统筹账户(大约12%)、少部分进入了个人账户(8%),中途死亡的,劳动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内的金额,亲属可以继承。
    统筹账户的,不返还。

    非因工死亡的,还可以要求养老基金支付部分丧葬费、遗属补助金等,具体标准各省规定不一样。
  • 劳动者因到退休年龄被辞退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到了退休年龄,劳动关系自然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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