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应届毕业生,在接受了公司的offer还没签三方但是不打算去工作的话算违约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18 18:4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协商一致后约定违约责任的,劳动合同有效。只要不具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双方协商签订的合同一般都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 已签订三方协议的当事人未报道的一般属于违约。如果协议中约定了违约责任条款的,当事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无约定的,经各当事人协商,可以要求违约方担责,也可以免除其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
    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
    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定的协议无效。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签了三方协议,不去报道算违约。如果协议中约定了违约责任条款的,当事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无约定的,经各当事人协商,可以要求违约方担责,也可以免除其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
    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
    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定的协议无效。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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