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律师,我司有一位女员工刚入职18天就怀孕了,由于她入职时间是上个月社保局扣缴日后,因此我给她缴纳的是本月社保,她提出要回老家做人流手术,请问是否可以走生育保险?请问这种情况下应该给她算病假还是产假?

社会保险
2022-11-18 19:02: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规定可以领取生育保险的条件是女职工正在怀孕生育的;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等。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五条
    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第六条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 满足这几个条件的可以领取生育保险:
    1、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社保,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
    2、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去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生育险:
    1、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社保,生育时单位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
    2、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符合计划生育的规定。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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