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村Al耕地租出去后被征走了,而村民根本不知道,审请乡政府公开征地信息,而乡政府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什么也不公开,该怎么办呢?

征地补偿
2022-11-18 19: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 ,发生土地征用纠纷问题可以向上一级政府部门投诉或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必要时考虑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忙处理,能更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举报违法征地和拆迁的途径:可以向当地的政府部门举报,或者像上一级政府部门举报;通过网络媒体手段举报;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适用本法关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规定。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
  • 农民拒绝征地的,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要求行政机关举行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如果还是拒绝征地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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