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女儿的抚养权判给母亲,但是户口一直跟随父亲,没有迁出,今年夏天孩子升入中学,请问是不是在父亲户口所在地上学。

2022-11-18 20:3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孩的户口可随父也可随母,均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与抚养权无关。所以是可以不一致的。但是最好迁到有抚养权的那一方,因为,户口跟上学有关系,户口与具有抚养权一方不在一个地方的会有些麻烦。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抚养权可由原告法院管辖。但必须满足如下特殊情况:
    一、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
    二、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
    三、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
    四、被告被监禁的;
    五、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条
    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小孩户口在外地的情况下,是可以来母亲户口所在地上学,根据《教育法》规定,外地户口的孩子依法享有平等入学的权利,对于符合入学条件的,应当提供入学机会。外地户口也能上学,但是可能会影响选择学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七条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三十八条
    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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