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东退股了和内部股东签订了退股协议,但是工商局没有变更,还算是厂里的股东吗?

股权转让
2022-11-18 20:5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东会声明退股权有效,股东可以按照在公司成立时订立的合同约定或者章程中事先规定好股东退股的情形退股,如果没有事先约定可以和其他股东协商退出并签订退出协议,也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退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公司股份退股的处理方式是,如果股东是通过转让股权退股的,公司需要依法为其办理变更手续吗,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文件;如果股东是通过请求公司回购股份来退股的,则公司需要依法与该股东达成回购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公司股份退股一般可通过如下方式处理:若该股东是通过转让股权退股的,公司需要依法为其办理变更手续吗,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文件;若该股东是通过请求公司回购股份来退股的,则公司需要依法与该股东达成回购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