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公司转让了原股东还需继续承担新股东的债务吗?

股权转让
2022-11-18 21:0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股权转让新股东不需要承担之前的债务。公司和原股东之间的债务与新股东没有关系,但是如果原股东没有缴纳认缴份额,那公司就可以要求新股东或者原股东继续缴纳。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权转让后的债权债务,可以由公司债权人向新股东提起诉讼并且要求承担责任,新股东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原股东进行追偿。为保证受让股权不存在瑕疵,新股东可要求原股东可在协议中承诺对股权转让前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第五百四十八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 公司股权转让以后,新股东原则上不需要承担之前的债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股权转让是将股东对公司的权利义务转移给第三人,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股东仅以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因此公司股权转让,新股东不需要承担之前的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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