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律师,我有两个小孩,一个七岁,一个四岁,从小都是和我在娘家生活长大的,现在想和老公离婚,请问可是男方不同意和平离婚,要我去法院才行,请问去法院离婚,孩子怎么判?谢谢

离婚
2019-04-23 09:55: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无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须满足以下条件:
      
    (1)配偶一方的行为有重大过错;
      
    (2)夫妻离婚是由过错方的重大过错所导致的;
      
    (3)无过错方因对方的过错行为而受到精神或者物质损害,行为与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
      
    (4)请求方本身没有过错。通常离婚的发生,夫妻双方都有不同程度的责任。
    但是,应该注意的是,这里所称的“无过错”不是指请求权人对婚姻的离异没有任何过错,而是指只要请求权人没有《婚姻法》第46条列举的四种违法行为,就可以行使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
    至于有无其他过错,并不妨碍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享有和行使。对“无过错”,不能做扩大理解。
  • 婚后所得财产为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您的批发档属于个体工商户,就其价值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以估价,或者竞价。房产、汽车、存款等平均分割。关键存款和债务金额确定。
    孩子的抚养协商不成,法官一般会判一方抚养两个,另一方抚养两个,并支付给对方抚养费。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应该归女方抚养。最后,请慎重考虑离婚的代价。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应当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见,根据保障子女权益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依法处理。离婚时,女方因实施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应在有利子女权益的条件下,照顾女方的合理要求。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若夫妻之间感情破裂,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话,可以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离婚房产分割:

    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还有一种情形需要注意,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按你所说你们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均等分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